比起生死时速,还是应该注意交通安全

发表于 2008-01-09 20:27:54

我,乘车,于下午13:00,在本市车祸最频繁的地段,以120km的时速狂奔,还活着。

其实这个也不是故意的,而是,我在前往培训中心的路上发现忘了带资料,于是折回,再去,并且限时。
于是就出现了从重型卡车和超重型卡车之间穿过的动作片般的镜头。

……请叫我,呃……伊谢尔伦的Angel= =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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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评论


  • 回声
    2008-01-10 19:31:51 匿名 58.210.*.*

    ·口·!
    别再有下一次了……


  • 苍月
    2008-01-13 20:12:21 匿名 125.71.*.*

    拇指!
    欢迎回到人间...

  • 2008-01-13 21:58:48

    嗯,我还会继续在人间混上一阵子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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